深圳企业别错过专精特新“小巨人”、小升规、创新创业等项目申报

本周“深i企”“i企圳策倒计时”栏目来啦
7项深圳市级及区级的
政策扶持项目申报要点
为深圳老板们一并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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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批次大鹏新区
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项目
2024年宝安区企业“小升规”奖励项目
南山区2024年度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落户支持计划项目
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
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项目等
正在火热申报中
干货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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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企圳策倒计时
●202401批次大鹏新区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项目
-支持工业投资项目
-引导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项目
●2024年宝安区企业“小升规”奖励项目
●2024年龙华区协同创新平台立项项目
●2024年度南山区创业之星大赛支持计划项目
●南山区2024年度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落户支持计划项目
●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项目
202401批次大鹏新区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项目
实施主体
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倒计时
4天(截至5月10日)
基础申报条件
1.注册地、统计地及纳税地在大鹏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守法经营,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严重不良记录。
3.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4.申报前两年内,申报单位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支持:
(1)列入申报支持异常名录且支持资格仍受限制的。
(2)在税收、环保、消防安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劳动等方面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且单项处罚金额达到20万元以上的,或相关职能部门不建议支持的其他情形。
(3)在申报专项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拒绝配合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
(4)同一主体就同一事项多头重复申报并获得支持的。
01
项目一
支持工业投资项目
扶持标准
1.对获得深圳市级技术改造项目资助,且符合新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鼓励类的项目,给予市级财政资助金额20%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对获得市级重大工业投资项目资助,且符合新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的项目,给予市级财政资助金额20%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对完成1亿元以上投资额的工业投资项目,一次性给予30万元支持。
4.以上三项支持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专项申报条件
1.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2年度获得市级技术改造项目资助,所从事产业符合《深圳市大鹏新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
(2)2022年度获得市级重大工业投资项目资助,所从事产业符合《深圳市大鹏新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
(3)工业投资数据纳入大鹏新区统计,2022年度完成1亿元以上投资额的工业投资项目。
02
项目二
引导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项目
扶持标准
1.对首次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及广东省、深圳市“专精特新”的企业,按市级财政奖励金额的100%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最高分别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10万元。
2.同一企业获不同级别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对获得奖励后获评更高级别的,按相应奖励标准追加差额奖励。
专项申报条件
2022年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及广东省、深圳市“专精特新”市级财政奖励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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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24年宝安区企业“小升规”奖励项目
实施主体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倒计时
4天(截至5月10日)
扶持措施
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并于入库次年实现产值正增长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2.企业于2022年度首次纳入国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库,且在2023年度产值实现正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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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2024年龙华区协同创新平台立项项目
实施主体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倒计时
4天(截至5月10日18:00)
扶持标准
对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服务平台或者行业协会等创新主体或者创新组织,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或者共性需求,整合优势资源,共建的具备公共服务属性,能够协作开展产业技术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公共服务的协同创新平台,符合龙华区产业发展导向且经评审通过的按下列标准予以资助:
1.按不超过平台建设已投入(不含土地成本等)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助。每年资助的协同创新平台不超过3家。
2.支持协同创新平台开展技术攻关等产业协同创新活动,对取得技术领先成果并与3家以上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给予项目服务收入的20%、每年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申报条件
1.协同创新平台牵头发起单位须是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长期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具体领域研究开发且有持续的研发投入,在该领域有核心竞争力,具备一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或其它具有创新能力的法人机构。
2.协同创新平台牵头发起单位要有整合产学研合作资源的能力,有较强的技术转移和扩散能力,有较丰富的成果转化和商业化经验,且已经设立了至少1家市级以上创新载体(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企业研究院等)。
3.协同创新平台牵头发起单位须联合相关行业领域内不少于1家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主体,以明确的产业需求为导向,围绕特定的研究目标和内容,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共同开展协同创新合作。发起单位之间应当有良好的科研、产业合作与交流基础,能对外开放并发挥行业带动和辐射作用。发起单位(含牵头发起单位)中,至少包括1家企业及1家高校或科研机构。
4.协同创新平台定位清晰,建设内容明确,发起单位能够为组建协同创新平台提供资金保障、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产学研合作等配套条件。
5.协同创新平台应当建立市场化、专业化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组织架构、体制机制合理,运作效率良好,同时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6.协同创新平台须面向龙华区内外相关产业集群中小微企业的科技服务共性需求,开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成果转化等协同创新活动。
7.协同创新平台应当配备具有较强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的协同创新平台主任1名;拥有2名以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3年以上的技术带头人;拥有全职岗位专职研发人员20人以上,其中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少于3人)。协同创新平台主任由依托单位(协同创新平台牵头发起单位)聘任,在区协同创新平台全职工作,且不得兼任其它协同创新平台、区级创新载体主任或科研带头人。
注: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联合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协同创新平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协同创新平台的牵头发起单位、发起单位及平台自身需符合以上规定的相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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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2024年度南山区创业之星大赛支持计划项目
实施主体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倒计时
8天(截至5月14日18:00)
扶持标准
创新南山2023“创业之星”大赛(以下简称“大赛”)设立行业赛奖、悬赏挑战赛奖、国际赛奖、市外赛奖、总决赛奖,对大赛胜出的项目予以奖励;设立单项奖,对大赛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进行奖励。每个获奖企业及团队奖励金额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资助金额受南山区科技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1.行业赛奖
(1)成长企业组:一等奖(奖金:15万元/名),二等奖(奖金:10万元/名),三等奖(奖金:8万元/名)。
(2)初创团队组:一等奖(奖金:10万元/名),二等奖(奖金:5万元/名),三等奖(奖金:3万元/名)。
2.悬赏挑战赛奖
一等奖(奖金:10万元/名),二等奖(奖金:5万元/名),三等奖(奖金:3万元/名)。
3.国际赛奖
一等奖(奖金:10万元/名),二等奖(奖金:5万元/名),三等奖(奖金:3万元/名)。
4.市外赛奖
一等奖(奖金:10万元/名),二等奖(奖金:5万元/名),三等奖(奖金:3万元/名)。
5.总决赛奖
(1)成长企业组:一等奖(奖金:20万元/名),二等奖(奖金:15万元/名),三等奖(奖金:10万元/名)。
(2)初创团队组:一等奖(奖金:15万元/名),二等奖(奖金:10万元/名),三等奖(奖金:6万元/名)。
6.单项奖
对赛事举办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进行奖励,设置优秀赛事服务机构奖(奖金:3万元/名)。
申报条件
1.大赛项目奖金授予在行业赛奖、悬赏挑战赛奖、国际赛奖、市外赛奖、总决赛奖的企业和团队。
2.大赛单项奖授予对赛事举办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
3.单项奖将一次性进行发放。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行业赛奖、悬赏挑战赛奖、国际赛奖、市外赛奖、总决赛奖金将一次性进行发放:
(1)成长企业组参赛企业注册地在南山区的。
(2)成长企业组参赛企业注册地不在南山区,获奖后1年内迁入南山区的。
(3)初创团队组参赛团队核心成员作为法定代表人,在南山注册成立公司的;或初创团队组参赛团队核心成员作为股东且占股总额超过50%,在南山注册成立公司的。
5.对于申报前未在南山区注册成立公司或注册地未迁入南山区的获奖项目,行业赛、揭榜赛、总决赛奖金分两部分进行发放:
(1)获奖后发放总奖金的50%。
(2)获奖后1年内在南山区注册成立公司或注册地迁入南山区的〔具体认定标准参考申报条件第4点第(2)、(3)项〕,再发放总奖金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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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南山区2024年度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落户支持计划项目
实施主体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倒计时
8天(截至5月14日18:00)
扶持标准
1.对上年度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以下简称“国赛”)中获一、二、三等奖、五十强,且注册地位于南山的企业或获奖后落户南山的团队,对应一、二、三等奖、五十强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以下简称“市赛”)中获一、二、三等奖,且注册地位于南山或获奖后落户南山的企业,对应一、二、三等奖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2.同一项目在多级比赛获奖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奖励,资助金额受区科技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申报条件
1.上年度在国赛中获一、二、三等奖、五十强,且注册地位于南山的企业或获奖后落户南山的团队。
(1)参赛企业注册地在南山区的。
(2)参赛企业注册地不在南山,获奖后1年内迁入南山区的。
(3)参赛团队核心成员作为法定代表人,在南山注册成立公司的;或参赛团队核心成员作为股东且占股总额超过50%以上,在南山注册成立公司的。
2.上年度在市赛中获一、二、三等奖,且注册地位于南山或获奖后落户南山的企业:
(1)参赛企业注册地在南山区的。
(2)参赛企业注册地不在南山,获奖后1年内迁入南山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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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项目
实施主体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倒计时
13天(截至5月19日)
扶持措施
给予获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企业最高5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
1.深圳市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深圳市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
2.申报和复核企业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办法》附件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详情请查阅政策原文附件)。
3.对于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申请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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